北京时间12月4日晚间消息,经过多年的审判、再审判、多次上诉,三星周四终于宣布,已同意向苹果公司(以下简称“苹果”)支付5.48亿美元的专利侵权赔偿金。
三星在提交给美国加州北区地方法院的文件中,已经与苹果“做出安排”,计划向苹果支付总额为5.48176477亿美元的专利赔偿费用。三星表示,会在苹果发出原始发票后的第十天支付这笔赔偿金。这意味着如果苹果在12月4日发出发票,那么三星的付款日期就是12月14日。
有趣的是,虽然此次同意向苹果支付这笔赔偿金,但三星却保留了拥有追回这笔赔偿金的权利。如果该案件将来有新的进展,包括美国专利与商标局(PTO)对苹果专利的处理结果,三星将有权向苹果索要这笔费用。而苹果在这方面与三星自然有分歧。
苹果2011年起诉三星,称三星手机侵犯苹果iPhone多项专利权。法庭2012年裁定三星侵犯苹果专利,要求三星向苹果赔偿10.5亿美元。后来,主审法官高兰惠(Lucy Koh)又下令重审,称因陪审团计算错误,应从中刨除4.5亿美元的赔偿。最终,三星被裁定向苹果赔偿9.3亿美元。随后,三星提起上诉。
今年5月,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裁定,这9.3亿美元的赔偿金需要重新评估。上诉法院称,正如法庭之前所裁决,三星侵犯了苹果的设计和功能专利,但并未侵犯苹果的“商业外观”(trade dress)专利。因此,地方法院需要重新评估这3.82亿美元的“商业外观”赔偿费用 。最终,联邦巡回上诉法院要求三星像苹果赔偿5.48亿美元。
但三星对该裁决仍不满意,今年8月继续上诉,要求进一步降低赔偿金,但被联邦巡回上诉法院驳回。与此同时,三星还在其他方面进行反击。例如,要求法庭裁定苹果的“捏拉缩放”(Pinch-to-zoom)专利无效,从而进一步缩减赔偿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