站长之家(ChinaZ.com)12月2日消息 据新华社消息,国务院法制办今日公布了专利法修订草案规定,对专利侵犯行为的赔偿额数,首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。
专利法修订草案指出,对于故意侵犯专利权的行为,法院最高可判500万赔偿。其中,网络服务商知其网络用户侵犯专利或者假冒专利,未及时采取相关删除、屏蔽措施的,与该用户承担连带责任。
草案的规定一出,业内一片哗然。对于“山寨成灾”的电商领域来说,这无疑是晴天霹雳。有网友认为实行连带责任颇为不妥,毕竟货源都在线下,很难控制,让网络服务商或电商平台承担责任有失偏颇。且如何确定网络服务商是否知情也是一大问题。
通知原文如下:
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,提高立法质量,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决定,将国家知识产权局报请国务院审议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订草案(送审稿)》(以下简称送审稿)及其说明公布,征求社会各界意见,以便进一步研究、修改后报请国务院审议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6年1月1日前,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:
(一)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(网址:http://www.chinalaw.gov.cn),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《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》,对送审稿提出意见。
(二)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(邮政编码:100035),并请在信封上注明“专利法修订征求意见”字样。
(三)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:zlf@chinalaw.gov.cn
国务院法制办公室
2015年12月2日